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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车辆管理实行强制保险制度,即“交强险”。相信有汽车的朋友都基本上是买全保的,但开摩托车的朋友估计一般只买强制险,按照规定,“交强险”在有责任的前提下赔付的医疗费限额为10000元(在怀集县人民医院,相信10000元不够几天用的),伤残死亡的赔付限额为110000元,财产赔付限额为2000元。而按照目前的赔偿标准,造成一个农村居民死亡的赔偿额为死亡赔偿金127996元,丧葬费为20388元。而造成一个城镇居民死亡的赔偿额为死亡赔偿金近40万元,丧葬费为20388元,还未计精神抚慰金。至于伤残方面的赔偿,更要看伤残等级了,少则几万,多则上百万。因此,强制险的保险部分赔偿款是不足以赔偿的。而如果加多一两份商业保险的话,虽然有一定的免赔率并根据事故责任来按比例赔偿的,但至少能减少一定数额的赔偿款。因此,我建议各位有车人士在每年购买保险时多花一百几十元多购买一份第三者商业保险(摩托车部分)。当然,我祝愿大家一路平安,但意外的事是谁也预计不到的。
不知道大家以为然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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