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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怀集创文创卫 于 2015-11-26 15:11 编辑
关于县城区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通告
应广大群众的强烈要求,为打造卫生文明、宜居美丽新怀集,根据《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关于开展县城市容市貌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等有关规定,县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决定在县城区范围内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门前三包”的责任单位
县城区所有临街单位、店铺为“门前三包”责任单位。
二、“门前三包”的责任范围
横向为责任单位沿街建筑物总长,纵向为建筑物至人行道边石(无人行道路的至门前3米)。
三、“门前三包”的具体内容
(一)包环境卫生:负责门前责任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责任单位内设置垃圾容器,并自觉将垃圾装袋倒入环卫保洁车内或附近的垃圾桶。
(二)包市容秩序:责任单位要严格做到入室经营(以门槛内为准),门前无乱摆卖、乱停放、乱搭建、乱拉挂、乱张贴等“六乱”行为。
(三)包绿化美化:责任单位自觉维护责任区内的花草树木及绿化美化设施,并制止他人破坏绿化美化及其它市政设施的行为。
四、“门前三包”的责任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指定专人负责责任范围内“门前三包”日常管理工作,并自觉接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自觉维护好责任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和绿化美化。
(二)对不按规定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特此通告。
怀集县市政管理局
201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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