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根据《2021年怀集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并公告如下:
一
招生原则
依法依规,公平公正。
年龄条件及招生对象
1.年龄条件
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2.招生对象(符合下面条件其中一条均可报名)
(1)县城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即户籍在兴贤、育秀、山城、永光、永安、永红、上郭、文化、河南、幸福、高第、水上、怀高13个居委会的适龄儿童)。
(2)县直机关、省市驻怀单位干部及县城城区学校教职工的直系子女;
(3)父母于2021年6月1日前在县城城区有房产的居民直系适龄子女;
(4)在城区内有稳定职业的,并于2021年6月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非县城城区户籍人员的随迁直系适龄子女(含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
(5)符合《中共肇庆市委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西江人才计划的意见》《肇庆市大项目投资者绿卡管理办法》《肇庆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关于做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规定条件人员的直系适龄子女。
(6)父母在县城城区经商并持有通过年审的(2020年12月31日前领取)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的随迁直系适龄子女。
(7)世纪明珠业主子女可直接入读世纪明珠分校,龙湾村原居民也可报读明珠校区。
患智障、聋哑或其他身体缺陷的残疾适龄儿童可到怀集县特殊教育学校等学校报名。
学校简介 怀集县实验小学创办于1905年,是一所芳菲远近,饮誉绥江的百年老校。学校的今天已发展成由校本部、城北、世纪明珠三个校区组成集团化学校。百多年历史的文化沉淀和优秀文化传统的传承,激发着一代又一代师生踏着时代的步伐向前奋进,培养出邓拔奇、徐少华、卢忠、徐添华等一大批优秀学子,15位优秀学生考入了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就读。如今,学校是县的实验性、示范性窗口学校。 近年来,学校曾获“全国文明校园”、“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国青少年科普创新示范学校”、“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广东省信息化中心学校”、“广东省书香校园”、“广东省校本培训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学校有全国优秀教师3名,省特级教师4名,省市名校长、名教师7人,南粤优秀教师(班主任)16名;学生被评为省优秀少先队员、南粤好少年30多名,市优秀少先队员、新时代好少年60多名;学校师生在国家级、省级竞赛获奖达200多人次,获市、县级奖项400多人次;学校教学质量连年荣获县达标全优奖,六年级学生在全县教学质量抽检中连年排列第一名。学校先后承担了3项全国教育科学课题的子课题和20多项省市级课题研究,教育教学成果有13项获国家级奖励、25项获省级奖励。怀集县实验小学在全县、乃至全市发挥实验性和示范性作用,有效地促进我们的教育事业跨越发展。
校本部
城北校区
明珠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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