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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怀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岗坪中队在辖区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酒后驾驶套牌车且所驾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晚上22时许,怀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岗坪中队民警在辖区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车号牌为“粤YC7XXX”小轿车驾驶人满身酒气,民警随即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经检测,驾驶人周某雷(51岁,冷坑镇人)体内酒精含量为24.3mg/100ml,显示其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对其驾驶证信息进行核查时,又发现周某雷仅持有摩托车驾驶证,驾驶小汽车与其所持有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随后,民警对车辆进行核查时,还发现这辆悬挂“粤YC7XXX”号牌的小型轿车竟是套牌车,车辆品牌、外观、车架号等均与登记信息均不符,涉嫌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
目前,交警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周某雷的多项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8500元(因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罚款5000元、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2000元、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罚款1500元),共记36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何紫璇、姚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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