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加强农业用水管理,推进农业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对三坑水库灌区、马宁水灌区和湖朗水库灌区2015~2017年农业灌溉用水价格成本作综合测算,并以此为基础依据制定我县农业用水定价方案如下: 一、 定价机制 我县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农业水价、中型灌区末级渠系和小型灌区农业水价实行政府定价,其余农业用水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终端水价计算公式 终端水价(元/m3)=(工程成本+运行管理费用)÷供水量 三、供水量计算(测算灌区) 三坑水库灌区、马宁水灌区和湖朗水库灌区原设计灌溉面积分别为4万亩、1.7万亩和5.2万亩,实际灌溉面积分别为3.3万亩、1.2万亩和3.2万亩,三个灌区年均农业灌溉供水量分别为4355万立方、1462万立方和2272万立方,年均总供水量为8089万立方。 四、工程成本测算(测算灌区) 根据工程结算财务数据,三坑水库灌区、马宁水渠灌区和湖朗水库灌区工程总投资分别为2411.19万元、977.98万元和2246.37万元,三灌区工程总投资为5635.54万元,平均工程投资1878.51万元。 (一)工程运行维护费。 根据《水利工程固定资产基本折旧和大修理费率表》和经验数据,管理工程年维护费取固定资产价值的1%。则工程运行维护费用为5635.54×1%=56.36万元。 (二)折旧费。 年折旧费按照直线折旧法计算,三坑水库灌区、湖朗水库灌区工程按30年运行期计综合折旧率为3.3%,年折旧费为(2411.19+2246.37)×3.3%=153.7万元;马宁水渠灌区按20年运行期计综合折旧率为5%,年折旧费为977.98×5%=48.9万元;合计年折旧费为202.6万元。 (三)综上所述:①三灌区工程运行成本为56.36万元,②三灌区工程全成本为56.36+202.6=258.96万元。 五、用水合作组织运行管理费用(测算灌区) (一)管理人员及管水员工资补助。 按三灌区目前实际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61人核算,三灌区管理人员及管水员年均工资补助为298.67万元。 (二)其他管理费用。 包括清除或减轻项目带来不利影响所需抢救措施的费用,日常行政开支以及其它经常性支出等费用,该项费用按照项目工程管理人员工资补助的20%计。则其它管理费用为298.67×20%=59.73万元,综上用水合作组织运行管理费用为298.67+59.73=358.4万元。 六、终端综合水价(测算灌区) (一)按运行成本确定。 (56.36万元+358.4万元)÷8089万m3=0.05元/m3 (二)按全成本确定。 (258.96万元+358.4万元)÷8089万m3=0.08元/m3 七、分类农业用水价格(全县统一价格) 以全成本农业用水综合价格0.08元/m3为基准价,参考《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1461-2014》有关农业用水定额标准规定,拟定我县农业用水分类价格方案如下: 1.粮食等主要作物类灌溉用水价格0.06元/m3。 2.蔬菜类灌溉用水价格0.06元/m3。 3.果树类灌溉用水价格0.08元/m3。 4.鱼塘养殖用水价格0.08元/m3。 5.叶草、花卉类灌溉用水价格0.10元/m3。 怀集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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