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减轻秋收季节露天焚烧秸秆对空气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影响,11月3日下午,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县四套班子牵头组织县环保局、县公安局、怀城镇政府及42个县直挂点单位主动深入基层,到怀城镇龙西、大象、车头等18个村委会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下午16时,联合执法小组分别在各村委会办公楼集中,随后深入田间地头宣传露天焚烧秸秆的危害,同时劝导和制止焚烧秸秆行为。截止晚上20时,联合执法小组共扑灭秸秆燃烧火点200多处,对拒不改正和阻挠执法的陈某某等5人带回县环保局作进一步处理。
经调查,陈某某等5人对其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其作口头教育并处以500元罚款的处罚。
下一步,县委县政府将针对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在加强秸秆禁烧宣传和秸秆综合利用的同时,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对于屡教不听、私自焚烧秸秆者,一律依法予以查处,对造成重大火灾事故者,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