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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里的司法温情——怀集法院用“心”兑现执行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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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 09:44: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章来源:西江日报    通讯员 林炜量 梁兆周 刘成】
      说到“强制执行”,往往给人一种钢铁般硬派而又严肃的印象。然而,近日,怀集县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要求强制执行生效判决已确定的抚养行为案件中,在执行的强制力下透露出浓浓的司法温情。通过执行法官的耐心引导,该案在成功保护涉案孩子健康成长的前提下顺利和解执结。
      草率同居,诉诸公堂争抚养权
    2011年初,阿珍(化名)和阿强(化名)通过他人介绍相识并恋爱,没过多久,便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分别于2012年10月、2014年3月生育女儿小芬和小婷(均系化名)。
    “相爱易,同住难”,由于两人未互相了解就同居生活,在同居后才发现性格不合,而且经常为家庭生活琐事争吵,2015年初双方就分居分食。2016年初,阿珍诉至怀集法院,要求抚养女儿小婷,5月25日该院作出判决,将小婷判由阿珍抚养,小芬由阿强抚养。
判决生效后,阿强以两个女儿一直在家里由祖父母带养,已经产生深厚的感情,不宜将姐妹二人分开为由,拒绝将小婷交给阿珍。
    执行遇阻,法官耐心协调促和解
      阿珍无奈之下,只好向怀集法院申请执行。但执行人员首次接触阿强时,被阿强以阿珍无法照顾女儿为由抗拒执行。“任凭我们费尽口舌,阿强就是不点头。”执行人员回忆道。
      由于涉及人身强制执行,执行人员达成一致共识,务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穷尽和解促成的措施后才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于是,执行人员再次找到阿强做释法工作,并与村委会和妇联的工作人员,在当地派出所一起做双方的说服教育工作。
      “你们敢抢走我的女儿,我们就不惜一切代价对抗到底!”当执行局长助理苏少华告知阿强,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将要面临司法拘留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后果时,阿强及其家人亲属对抗情绪非常大,扬言如果法院强制把孩子抱走,就会暴力抗法。阿强辩解称自己这么做是因为“阿珍没办法照顾好孩子”,并反问执行人员:“你也当爸爸了吧,你理解我的心情吗?”
      “女儿是我身上掉下的肉,凭啥不给我?我一定要带走!为什么不强制执行?”阿珍见阿强蛮不讲理,也不甘示弱耍起了横。
      “小婷是一个人,是有感情的。我们不是执行一个物,强制弄走就算了。”执行人员向阿珍解释法院执行工作所面临的困境,告诉她毕竟孩子已经懂事了,要考虑孩子的感受,并希望阿珍也能理解法院这样做也是为了孩子好。
      面对双方当事人剑拔弩张、互相不让步的情况,若强制执行将孩子抱给阿珍,定会造成激烈的冲突。执行人员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分析后发现,阿珍实际抚养女儿小婷的意愿并非那么强烈。此外经了解,小婷一直在父亲家生活,已经对生活环境完全熟悉并产生依赖,以后她也只想跟从父亲生活。
      执行法官决定单独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经过长达两小时的谈话,摸清了各自的底线,形成初步和解的方案。阿珍愿意由阿强抚养小婷,但要求阿强补偿3万元,阿强也同意补偿,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签订协议后,阿珍抱着小婷开心地拍照,两母女有说有笑,阿强在一旁也露出愉悦的笑容。看到此情此景,执行人员也感到十分窝心,在他们眼中,能够挽回一段分裂的亲情,再辛苦也值得。
      节外生枝,法官再促和解
      眼看事件就要进入尾声,但偏偏在此时节外生枝。在约定付款期限前,阿强告知苏少华,无法履行协议。由于经济困难,他仅筹到2万元补偿款,而且还向怀集法院提交了关于变更小婷抚养权的诉状,要求解除原来的执行和解协议,无需支付那3万元补偿款。
      面对案情的变化,怀集法院副院长罗剑要求执行人员“既要亮出执行的铁腕,又要依法妥善地处理”。执行法官认真翻阅了相关成功案例,调查阿强的经济情况、社会能力,并和办理诉讼案件的法官开会研讨,决定共同开展释法工作。
      3月13日,执行法官再次召集双方到庭协调。阿强如期而至,但是阿珍因交通原因未能准时到场。在长达9小时的等待中,执行法官苏少华仔细询问阿强无法筹集补偿款的原因,督促他想办法筹集余下的款项,否则将要对他予以司法拘留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我为了女儿而已,又没有犯法,我什么都不怕!”阿强表示为了女儿不惧法律制裁。执行人员将有关的法律条文逐一摆给阿强阅看,当了解到接受法律制裁后还需要履行义务时,阿强沉默了,几番思考之下,表示愿意将女儿交给阿珍抚养。
      晚上6时,阿珍赶到法院,执行人员继续进行和解工作。执行法官提出两个解决方案,一是阿强愿意将女儿小婷交给阿珍抚养,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二是再次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由阿强当场交付2万补偿款,余下1万元2月内交付,同时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为阿强所有。
      基于对孩子最有利的前提,执行法官提议,小婷由阿强抚养比较有利于她的成长,被执行人阿强也明确表示能够当场给付2万元补偿款,希望阿珍能接受。
      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阿珍最终愿意接受第二个和解方案,双方再次签订了和解协议,并据此协议制订阿强起诉的抚养权变更纠纷一案调解书,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形式将女儿阿婷的抚养权变更为阿强所有。同时,阿强保证将按约定时间支付剩下的一万元补偿款。至此,本案在成功保护涉案孩子健康成长的前提下顺利和解执结。
      柔性执法,强制执行里不缺温暖
      负责本案的执行人员在回忆起该案时依然感慨良多,“初次见到小婷,发现她是很一个乖巧的小女孩,圆圆的眼睛一闪一闪,长得很可爱。看到那么多的法官、法警和民警,既不怕也不哭,就静静地和妹妹呆在爷爷的怀里。很难想象,如果法警强行将孩子带走交给母亲阿珍的话,孩子会是怎样?更难想象,如果让孩子突然跟母亲一起生活,离开原来熟悉的生活环境,孩子会怎样?”
      执行人员敢于强制拆围墙,敢于强制腾退房屋,敢于查封商铺、工厂,敢于拘留“老赖”,但对于如此可爱的孩子就是出乎内心地想保护,即使法警的双手再怎么有力,也无法将孩子抱离温暖的怀抱。其实,那些印刷在纸张上的法律条文并不冰冷,它严肃的表面也有温情的一面。
      执行人员表示,他始终没有忘记,阿强一家三口其乐融融地拍照的情景。他说,“那些笑颜,就是我们始终追求的意义和动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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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 10:2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执行官也不容易呀, 柔性执法,更加考验功夫,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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