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上图所示,该广告牌遮住了傍边路灯的光线,所遮住光线的位置刚好就在几千人的小区唯一出入口与加油站上落坡出入口,平时人与车流量十分多。特别是怀中学生凌晨与傍晚上学时,本来凌晨与傍晚天色较暗,就只能靠路灯照明了,该广告牌刚好遮住了光线,而且该处所在路段也没有人行道,人车抢道,人的骨肉之躯岂能与车争相比?实在是危险至极!!可怜了这些求学的学生,刚刚走过全怀集最混乱的登云坡顶,又要走过这段危险的黑暗路!!!求学“路”之难,难于上登云坡乎??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广告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户外广告牌必须要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获得相关审批手续方可进行相关广告的投放。 请问如此严重危害群众出行安全(特别是学生上学出行)的广告牌是否获得相关牌照?如何没有,那么是否应该结合我县最近进行的双创活动,依法取缔非法设施,给予我们广大人怀集人民群众创设一个安全,放心的出行?不要等到发生事故才去关注,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希望,更是我们怀集乃至国家的希望!!!! 还有就是此路两边是否应该扩大道路,增设人行道?给广大学生更多的生命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