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区市容市貌管理,全面规范城区内张贴宣传广告行为,根据我县创建广东省文明县城、卫生县城工作要求,县“双创”办会同县市政局在城区设置了33块信息宣传栏,提供给广大市民群众和商户张贴合法宣传广告。
按照城市管理的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河堤护栏、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拉挂、张贴宣传品。目前,县市政管理局联合县公安局等部门对4 宗乱张贴行为进行查处,责令当事人限期清理所违规张贴广告,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其中,罚款500 元两宗,罚款200元两宗)。
据了解,下阶段,县市政管理局将根据需要合理增设信息宣传栏,并加大力度查处违反规定在城区内乱涂画、乱张贴等行为。希望广大市民群众和商户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到指定信息宣传专栏张贴合法广告,并积极监督、举报城区内乱涂画、乱张贴等行为(举报电话:5566666),共同维护县城环境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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