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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创卫生文明之城 唱青春赞美之歌”
——怀集县“鸿景城”杯青年歌手大赛的通知
为进一步丰富我县青年文化活动,提升广大青年的文化艺术素质,展现我县青年青春风采,营造我县创建广东省文明县城、卫生县城的良好氛围,团县委、县文明办决定于8月联合举行“创卫生文明之城唱青春赞美之歌”怀集县青年歌手大赛
一:活动主题:
“创卫生文明之城唱青春赞美之歌”——怀集县“鸿景杯”青年歌手大赛。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共青团怀集县委员会
怀集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冠名单位:鸿景城房地产公司
承办单位:新世界文化传播公司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8月15号前)
,海选于8月15、16日15:00——18:00在鸿景城销售中心广场(原林业车队)举行,复赛于8月21日20:00——22:00在鸿景城销售中心举行,总决赛于8月24日晚上20:00——21:30在燕城广场举行。
四:参赛条件:
在我县学习、工作或生活的16周岁以上、44周岁以下的青年,户籍不限。
报名地点:共青团怀集县委(县委办公大楼309室)
新世界文化传播: (园丁路135号雅豪庭园南侧)
网络报名:可跟贴咨询,留下你的联系方式
五:参赛形式:
1、自选曲目,曲风不限,可选择参赛者的原创歌曲或改编歌曲,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2、演唱时间控制在3—6分钟;
3、演唱形式为个人独唱、对唱、组合。可用自带乐队伴奏。
5、比赛人数超过60人的,将通过海选由评委从中择优挑选20名进入复赛,复赛中选出10名进入决赛。
六、奖项设置:
比赛设置奖项如下:
冠军1名,奖金1500元,奖杯一个,礼品一份;
亚军1名,奖金1000元,奖杯一个,礼品一份;
季军1名,奖金800元,奖杯一个,礼品一份;
优秀奖7名,奖金200元,证书一本,价值300元礼品一份。
附件为:“创卫生文明之城唱青春赞美之歌”——“鸿景杯”怀集县青年歌手大赛报名表
地点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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