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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辅警(其中男40名,女10名),分配到基层所队协助民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县籍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
二、招聘条件
1、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有较强自律能力。
2、男性18—35周岁,身高1.68米以上;女性18至30周岁,身高1.58米以上;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身高-110)15%,不超过标准体重25%;男性要求单眼裸视力4.8以上。
3、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使用电脑打字、编辑、制表。退伍军人、有写作和汽车驾驶特长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招聘对象:
①、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③、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④、纹身或身体有缺陷,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3日至 6月14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2、报名地点:怀集县公安局政工室(县公安局二楼),咨询电话:5583360;也可通过手机微信向“平安怀集”咨询。3、报名要求: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军人证、驾驶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4张,到上述地点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考试:考试时间为6月16日(星期日),考试地点在县公安局二楼会议室,考试内容:文字表达和计算应用能力实操。
(三)体检:考试成绩入围者,将通知其本人体检。
(四)政审
(五)聘用
四、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将与我局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月工资1200元(扣除社保个人负担部分后),同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5种社保福利。
怀集县公安局
二0一三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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