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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县人民政府
地址:怀集县解放中路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过滤词语)、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策、决定,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并组织有关实施工作。
二、检查、督促县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三、处理各级政府、各部门报送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文电,审核、草拟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四、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组织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省市驻怀单位、驻军等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五、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六、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政协委员提案,负责行政复议工作(日常工作由县政府法制局负责)。
八、负责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指导协调全县信访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重大信访事宜。
九、管理县政府经济研究室、县政府法制局、县政府外事侨务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信访局和无线电管理工作;协调县委、县政府大院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领导同志、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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