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4处固定测速电子设备和1处移动测速电子设备的公示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怀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在辖区部分道路启用4处固定测速电子设备和1处移动测速电子设备,具体地址为:1.梁村镇岗坪交警中队路段,限速 60公里/小时;2.幸福街道苍龙路段,限速 60公里/小时;3. 怀城街道天湖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4. 怀城街道飞云路段,限速 60公里/小时;5.大岗秀林至沙田路口路段,限速 60公里/小时。以上电子设备主要抓拍机动车超速、不系安全带、开车打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
以上设备将于2020年6月8日起启用,特此公示。
怀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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