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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关于县城区个体工商户开复工的通告为满足人民群众生活生产需求,稳步推进疫情防控期间个体工商户有序复工,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县城区个体工商户开复工事项通告如下:
一、负面清单管控范围在省级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负面清单管控范围内的商铺暂缓开复工,包括棋牌室、茶室、电影院、网吧、歌舞厅(含KTV)、酒吧(清吧)、保健按摩(足浴店)、游泳馆、健身房、旅游景点、游乐场、美容(不包括美发)、旅行社、校外培训及托管机构等经营场所相对密闭、人员相对集聚的个体工商户,以及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公众场馆。餐饮服务单位,包括大中型餐馆、音乐餐厅、农家乐、饮品店、奶茶店、咖啡店、甜品店及其它餐饮经营单位仍按《关于暂停部分餐饮服务经营单位活动的公告》规定执行。
二、可以开复工范围除负面清单管控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外,其它类型的个体工商户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均可开复工营业。
三、有关事项开复工个体工商户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一)开复工个体工商户需持营业执照、员工名册(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现居住地址)到商铺所在社区办理通行证(包括员工)。
(二)要每日监测员工健康状况,从业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应立即暂停营业并拨打120,由120派专车接送发热病人就医。
(三)要引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员工需佩戴口罩上岗,实行错时或分桌用餐。
(四)要每日做好经营场所内预防性消毒,不得存在卫生死角和消杀盲点;要做好经营场所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不得使用中央空调。
(五)严格执行相关防护制度,对进入经营场所的顾客要求其佩戴口罩,未佩戴的应谢绝进入;经营场所内一律不准聚集、聚餐和堂食,倡导无接触外卖配送或打包消费。
怀集县“三复”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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