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开车的小伙伴们注意啦! 如果你有这些行为, 千万不要再做了! 分分钟被罚钱或扣车! ▼▼
究竟什么回事? 是什么行为要被罚钱或扣车呢? 什么时候开始罚? ▼▼
据了解,全市公安交警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下发的《肇庆市开展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于2017年12月25日至18年2月10日,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约一个半月的专项整治行动。目前肇庆已有696辆车被扣留!
不要以为过了2月10号就没事
因为这只是开始 接下来不定期还会有整治行动, 而且会更严! 大家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 ▼▼
此次行动中 交警部门严打整治各种交通违法行为 特别是以下这种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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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中,我市公安交警部门积极开展严打整治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不戴安全头盔、涉牌涉证、逆行、冲红灯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重拳整治摩托车悬挂涉军标识等非法行为。
截至1月5日, 全市共出动警力2153人次;设卡197个; 查处各类突出交通违法2879起 这些行为被抓得最多 ▼▼
1. 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无证驾驶242起
2. 酒后驾驶30起
3. 违法载人196起
4. 不戴安全头盔351起
5.报废车34起
6. 其他违法1385起
大家可不要存有侥幸心理
交通违法是绝对不可取的!
广东去年已落实严格记分,2017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全面记分,最后就带大家来看看,究竟有哪些情况下,交警是可以扣车的。
这些情况下,交警可扣车!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
(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
(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8条)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
(五)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
(七)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八)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
(九)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
扣留车辆的程序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三)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十五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四)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由当事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
(五)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即为送达。
现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实施,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报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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