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758-5598879

商务合作:13432420229

搜索
猜你喜欢
查看: 233|回复: 0

今年辽宁七成学校将实现“明厨亮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1-28 21: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辽宁省食药监局、辽宁省教育厅制定了《辽宁省学校食堂管理规范化建设工程工作方案》,准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学校食堂管理规范化建设工程,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所以食堂外包这一新政我们大家必须要加以重视。那么今年辽宁七成学校将实现“明厨亮灶”?

规范承包经营学校食堂的管理

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承包经营活动的管理,中小学对外承包食堂,合同期满后,立即收回,由学校自主经营。正在承包运营的食堂,要求承包者与学校食堂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并把保证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督促承包人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一般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将承包经营的学校食堂作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频次。

持续推进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要继续推进学校食堂量化分级动态管理,严格根据监督检查实际情况进行“升降级”和“变脸”。着力提升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水平,实现2016年底前高等学校食堂量化分级A级单位达到90%以上,城区其他学校食堂量化分级B级单位达到80%以上,农村学校食堂量化分级B级单位达到60%以上的工作目标。

今年七成学校将实现“明厨亮灶”

“明厨亮灶”就是将餐饮服务单位的原料清洗、切配、烹饪、餐具洗消、凉菜加工等重要环节通过透明玻璃窗、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展示给学生和家长,让他们能够直观地看到后厨的环境卫生状况和切配烹饪、面点制作等各种食品操作场所的工作状况。

《方案》要求将“明厨亮灶”工作与行政许可、量化分级、示范创建、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行政审批提前介入、推介和倡导,使“明厨亮灶”工作变被动为主动;采取有力措施,有效提高学校食堂参与“明厨亮灶”工作积极性,强化餐饮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营造社会共治食品安全氛围。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校食堂名厨亮灶改造工程纳入工作计划,确保2016年底实现全省学校食堂名厨亮灶改造率70%以上的工作目标。

逐步推进学校食堂大宗商品可追溯体系建设

监督食品经营者严把进货关,指导学校食堂对米、面、油、蛋、肉类等大宗商品定点采购,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做到索取的进货票据齐备、有效,填写的查验记录真实、完整,确保食品来源正规、渠道清楚、质量可靠,发现问题可及时追溯。试点运行学校食堂大宗商品台账追溯信息的电子化管理,从而达到对食品餐饮安全问题“早发现、早整治、早预防”的目的,全面提升监管效能。2016年底前,各地要选取1个城区开展学校食堂大宗商品台账信息电子化管理试点工作。推荐阅读:http://www.shmlcy.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