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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5 16:4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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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怀集小记 于 2011-3-15 16:45 编辑
是的,一次补偿20个月的工资
根据民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04〕334号)现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公牺牲、病故的审批确认及一次性抚恤金发放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公牺牲、病故,由所在单位市级以上主管部门(县处级)审批确认,具体认定条件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公牺牲、病故的一次性抚恤金,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发放,因公牺牲标准按其基本工资额的40个月计发,病故按20个月计发。
此为最新标准。
你只要提供死亡证明后,由单位单位政工去社保部门办理此事,从档案存放地(领导干部去组织部,一般人员去人事部们)一查就知道了。基本工资是从他退休时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和基础工资四项之和,再加上以后历年关于这四项工资的调增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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