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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头镇多渠道宣传《信访条例》

2014-7-23 09:21| 发布者: 新闻发布| 查看: 614| 评论: 0|原作者: 谭扬汉 孔庆然

摘要: 怀集县桥头镇多渠道加强学习宣传《广东省信访条例》(下称“条例”),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群众依法信访,减少群众息讼上诉行为。

怀集县桥头镇多渠道加强学习宣传《广东省信访条例》(下称“条例”),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群众依法信访,减少群众息讼上诉行为。

日前,该镇专门邀请律师举行《条例》培训讲座,100多名镇、村干部接受培训并加深了解新条例内容。近日,镇普法办、维稳中心、司法所等部门利用墟期联合开展《条例》宣传咨询活动,热情为群众解答疑惑和派发宣传资料、书籍等。同时,还在街头拉起宣传横额,设立宣传栏、墙报广为宣传,并利用宣传车深入村寨巡回宣传《条例》的有关法律法规,使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广东省信访条例》于今年327日由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71日起施行。它在群众上访、政府接访中变得有法可依、有法可循,使信访工作更好地解决群众矛盾,有利于全面深化改革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    (谭扬汉 孔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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